青岛科技大学高密校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办法(化工系)
第一章 总 则
为促进高密校区化工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试行)》,结合化工系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高密校区化工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许云
副组长:王婷、朱庆书、杜蕾
成 员:万凯、李龙、赵丽芳、李冬、陈文君
秘 书:徐瑜
第三章 实施细则
一、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政治思想和道德方面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业务学习方面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2. 学生前6个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5%。
3.依据《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学生前6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40%,并以此作为遴选排名的主要依据。
4.外语成绩较好,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6分(含)以上,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62分(含)以上;其他语种(俄语、日语、德语)的推免生亦应达到相对应成绩标准。
5.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后复学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身体方面
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和体质达到本科教学要求,体检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二、评分办法
决定推免的最终评分具体如下,每模块满分都以100分计,乘以对应权重相加后得出总分,按照总分排名确定最终推免生名单。
类别 |
权重 |
总分 |
第一模块 (综合测评分) |
第二模块 (学术成果) |
推免生 |
99% |
1% |
|
1、综合测评分:以前三学年6学期的综合测评分平均分计算。
2、学术成果:主要包含“科技发明专利A”、“科研成果B”、“学术论文C”、“专业学科竞赛D”等四大类别。各类不同奖项可以累加,同类奖项只计等级最高的一次,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一。学术成果最终得分=个人学术成果得分/所有报名学生中学术成果最高得分*100。
四、遴选步骤
1、9月17日-9月19日。根据指标分配方案,结合学校要求,学生提交申请,并递交相关表格和佐证材料。化工系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本实施细则进行第一模块分数(综合测评分)和第二模块分数(学术成果)的评定,并且进行排名遴选,确定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名单。存在弃权情况时,后续同学顺增。相关结果在化工系网站公示。
2、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青岛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经辅导员及两名主要业务课主讲教师推荐(《青岛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任课教师(辅导员)推荐表》),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经系推免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推免生初选名单,将系拟推荐名单,连同考核统计材料(学习成绩统计表、奖励证明材料及排队情况等)在化工系范围内张榜公示(纸质),同时在化工系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报校区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推免生初选名单,将校区拟推荐名单,连同考核统计材料(学习成绩统计表、奖励证明材料及排队情况等)在校区范围内张榜公示(纸质),同时在校区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校区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3、如果二个模块的总分值排序相同,以综合测评分排名高者优先。
4、报名和提交相关材料。
5、以上及其他事宜均以高密校区化工系解释为准。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涉及推免生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由化工系遴选工作小组集体决策。
化工系成立由系主任牵头的监督小组,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申诉事项,监督小组只受理书面署名申诉举报。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研究生学籍,并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申诉地点:化工系办公室
申诉电话:0536-2359257
第五章其他事项
1、本遴选实施办法补充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学校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法执行。
2、本遴选实施办法补充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化工系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一:
高密校区化工系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
学术成果评分细则表
类别 |
项目与标准 |
总分值 |
得分 |
附件标注 |
学术成果 |
A: 科技 发明 专利 |
A1:国家级科技发明奖 |
发明人 |
100 |
|
排名乘权重计分 |
A2:省部级科技发明奖 |
发明人 |
100 |
|
排名乘权重计分 |
A3:发明专利(申请阶段,有实审通知) |
申请号 |
50 |
|
排名乘权重计分 |
A4:发明专利(有授权书) |
专利号 |
100 |
|
排名乘权重计分 |
A5: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号 |
70 |
|
排名乘权重计分 |
B: 科研 成果 |
B1:国家级科研成果 |
完成人 |
100 |
|
排名乘权重计分 |
B2:省部级科研成果 |
完成人 |
100 |
|
排名乘权重计分 |
C: 学术 论文 |
C1:SCI、EI、SSCI级别 |
国际学术期刊 |
100 |
|
排名乘权重计分 |
C2: ISTP、EI级别 |
国际会议 |
80 |
|
排名乘权重计分 |
C3:CSSCI及CSCD核心库 |
国家核心期刊 |
100 |
|
排名乘权重计分 |
C4:CSSCI及CSCD扩展库 |
国家核心期刊 |
80 |
|
排名乘权重计分 |
C5:北大中文核心数据库 |
国家核心期刊 |
75 |
|
排名乘权重计分 |
C6: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全国性和省级报纸及其他公开出版期刊 |
一般期刊 |
50 |
|
排名乘权重计分 |
D: 专业 学科 竞赛 |
D1:国际 |
二等奖及以上 |
100 |
|
排名乘权重计分 |
三等及优胜奖 |
90 |
|
排名乘权重计分 |
D2:国家级 |
一等奖及以上 |
100 |
|
排名乘权重计分 |
二等奖 |
90 |
|
排名乘权重计分 |
三等及优胜奖 |
70 |
|
排名乘权重计分 |
D3:省级 |
一等奖 |
80 |
|
排名乘权重计分 |
二等奖 |
70 |
|
排名乘权重计分 |
三等及优胜奖 |
50 |
|
排名乘权重计分 |
签名 |
|
总分 |
|
具体计分说明:
1、A、B、C、D四部分可以累加,以归一化处理后的得分作为最终学术成果分;A、B、C、D各部分中的单项成果仅以最高级别计分,不累加。
2、各项学术成果排名计分权重。参照《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手册》规定的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办法。人员名次所占分值比例:2人完成按7.0 : 3.0;3人完成按6.0 : 3.0 : 1.0;只计算前3名人员分值,超过3人的按3人计算。导师为第一位,学生为第二位的,学生按第一作者计。
3、A、B项目的认定均以证书(文件)为准,需提供证书(文件)的原件、复印件。
4、C项目的认定以公开发表的正式期刊、报纸、会议论文集为准,需提供期刊原件以及封面、目录和论文复印件,或者报纸原件和复印件,或者会议论文集的原件及封面、目录和论文复印件。
5、D项目的认定以证书为准,由学校及以上层面立项和组织的各种赛事,以作品邮寄方式的参赛奖项不算,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青岛科技大学高密校区化工系
2022年9月17日